社交媒体不只是言论,它更是一种有缺陷的危险产品
二十年来,社交媒体公司几乎从未受到真正的冲击,在“散布宣传、使儿童上瘾、败坏社会风气”等重重指控之下,依旧有利可图、稳如泰山。无论在法律层面还是政治层面,脸书、Instagram、油管等平台始终受到一种观念的庇护。这种观念由这些平台自身及其同盟积极推动:它们不只是技术产品,更是言论的载体——因此,对它们施加任何限制,既是一种审查,也是对技术进步的阻碍。
然而,这道护身符终于开始失效。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社交媒体同样是一个公共健康问题。从这个视角来看,社交媒体不再显得那么前卫新奇,而是呈现出一副更为熟悉的面孔:一种存在缺陷的危险产品。目前正在洛杉矶高等法院审理的案件,正是这一转变最明确的信号——一名20岁的年轻女性起诉 Meta 旗下的 Instagram 和谷歌旗下的油管,指控这两个平台的产品设计损害了她的精神与身体健康。
该案于周四进行结案陈词,是数千名年轻人、各地学区以及各州检察长针对 Meta、谷歌、Snap 和 TikTok 等公司提起的系列诉讼中的开篇之战。这些案件的原告并非仅仅指控平台向未成年人推送有害内容,他们的核心主张更为根本:社交媒体的产品设计本身,就是经过刻意打造的,目的是制造强迫性使用行为和过度依赖的习惯,与平台上流传的是什么内容无关。
在这样的背景下,“审查”的帽子已经扣不住了。面对青少年的抑郁、自我伤害与轻生,那些关于言论自由的冠冕堂皇之词,显得格外苍白。法律学者马修·劳伦斯说得明白:“各州在签署宪法之时,并未放弃其独立保障公众健康的权力。”公共危害,也就是这里所指的某种在某些方面堪比香烟的成瘾性产品,向来不归《权利法案》管,而归普通法管,那是我们整个法律体系中最古老的部分。“大烟草”被清算的历史早已告诉我们,各州的侵权诉讼完全可以成为一条有效出路,去解决那些国会迟迟不肯正面应对的社会危害。
这段时间以来,Meta、谷歌等科技公司一直依赖几项强有力的法律辩护立场。它们并不否认自家产品具有极强的吸引力,但它们的论点是:一部好小说同样令人欲罢不能,却没有人说海滩惊悚读物是公共卫生威胁;小说属于受第一修正案保护的言论。此外,这些公司还特别指出,与可能因刊载诽谤内容而承担法律责任的小说出版商不同,社交媒体平台无需为出现在其平台上的内容负责——这一豁免权来自1996年《通信规范法》第230条,当初立法的初衷,正是为了防止平台因侵权诉讼而遭受灭顶之灾。
然而,形势的变化已经逐渐动摇了这些辩护理由。其一,1990年代和2000年代的平台或许还只是他人内容的被动载体(尽管有人工审核员参与过滤),但如今,它们已演变为主动的内容推销者。这些平台采用一系列激进手段,令用户陷入强迫性的持续使用状态,包括算法推荐、无限滚动、视频自动播放,以及间歇性强化机制——点赞、评论和刷新内容以不可预期的随机方式出现,而非稳定呈现。这已远远超出了托管和审核第三方内容的范畴。
其二,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社交媒体的崛起与青少年心理健康受损之间存在明显关联。心理学家乔纳森·海特援引了一组来自美国的触目惊心的数据:2010年至2021年间,10至14岁女孩的自杀率上升了167%;在大致相同的时期内,同年龄段女孩因自我伤害就诊急诊室的案例增加了188%,男孩则增加了48%。青少年重度抑郁症的发生率从2009年的约8%攀升至2019年的16%。
当然,不要误判形势:此次洛杉矶的原告未必能赢得官司。因果关系的举证向来困难,陪审团完全可能认为,过度使用社交媒体或许有害,但要让社交媒体公司为一个人生轨迹的偏离承担法律责任,未必公平合理。即便原告胜诉,被告也可能在上诉阶段凭借另一项论点翻盘——虽然我认为这一论点站不住脚,但它确实存在:其产品设计也属于第一修正案保护的言论范畴,具体体现为内容策展这一形式。(其逻辑在于,平台的自动内容推广行为,类似于报纸编辑决定在头版刊登哪些内容。)
不过,类似案件还在陆续涌来。单个原告的输赢,远不如另一件事重要:法院、陪审团乃至公众,是否开始以公共卫生的视角来审视社交媒体问题。一旦这一视角获得广泛认同,社交媒体公司终将不得不为其令整整一代年轻人深陷其中的产品承担应有的责任。
我们生活在信息时代,这已是老生常谈,而且所言不虚——我们今天所接触的大多数内容,确实都以信息的形式呈现。然而,“信息”这一话语框架带来了一个令人遗憾的副作用:人们开始认为一切内容都是言论的某种形式,因而理应免受监管。将所有数据传输一律定性为“言论”,是对现实的严重歪曲。而那些在社交媒体中成长起来的一代青少年,已经为这种歪曲付出了沉重的代价。